有关读书日记6篇
时间过得真快,一天又过去了,一定有不少感想,立即行动起来写一篇日记吧。那如何写一篇漂亮的日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书日记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小到大,有一个好朋友,一直陪伴着我,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它带给我欢乐,充实我头脑,引导我思考, 教会我做人,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精彩和知识的奥妙。它就是我的好朋友DD书。
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很小的时候,我和别的孩子一样,喜欢让妈妈拿着故事书为我讲故事。对于每个故事,我总要认真的听上三、四遍才肯罢休。随着认字的增多,我终于可以自己读书了,这是一件多么让人高兴的事情啊!每当我写完作业,独自呆在卧室的时候,我总是喜欢拿上一本喜爱的书,沉醉于形形色色的故事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东西也无法替代的。
从《格林童话》、《三百六十五夜》到《安徒生童话》,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和善良的形象共同塑造了我单纯而乐观的性格;从《海蒂》身上,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美丽和生命的意义;《三毛流浪记》让我更加珍惜今天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 的典故则时刻督促着我前进。
书是我的好朋友,它陪我一起学习,一起成长,一起生活,它让我知道了过去的事情,了解了社会的百态,学会了各种知识,懂得了做人的道理。它就像一页小舟,载着我们驶向浩瀚的知识海洋!
平日里,我最爱读书了,时不时就捧着一本书看。
中午放学回了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读书了。过了一会儿,妈妈叫我吃饭,我嘴上答应着,脚却还是原地不动。直到妈妈亲自去叫我,我才不情愿地放下书,去吃饭了。
我为什么这么喜欢读书呢?主要是因为妈妈。妈妈只要一遇到好书就给我买,而且从微信能上申请书,申请书她简直是百发百中。这样下来,我能不爱读书吗?
为了能让我看到更多的书,妈妈给我办了两个借书证,每次都可以从区图书馆和小雨滴图书馆借书。每次我都看得津津有味。
每天晚上,是我的读书时间。这时,我想读什么就读什么。每天晚上基本能读完一本书。妈妈经常提醒我:“读书虽然很好,但是也要注意眼睛。”
读书是我的.爱好,我爱读书。
《狂人日记》是鲁迅创作的第一个短篇白话日记体小说,也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写于1918年4月。
小说通过被迫害者“狂人”的形象以及“狂人”的自述式的描写,揭示了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这部作品以日记的形式,以第一人称行文,通过作者、叙述者、主人公的视角,在叙述中拉远了距离,又让读者方便带入。
日记开始的序言,是用文言文的形式写的,但日记是白话文,有人曾做过这样的分析。文言文是封建社会和传统文化的的代表性产物,所以文言文小序就象征当时旧社会文化秩序,作为狂人思想武器的白话文自然也就带上了反对旧社会的色彩。文言文小序的添加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方式显示出一种复杂性,两重叙述视角构成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存在,构成了紧张、反讽的关系,形成序言与正文间的距离,从而使作品充满张力,使人形成远距离观照和阅读,具有形式上的意义,也创造出一种最能显示出其人生体验的独特文章结构。
文言与白话两种完全不同的文体出现在同一篇文章里,形成的对比就如同狂人这样的启蒙斗士与这“吃人”本质的旧社会的格格不入,这样鲜明的对比也预示着文言文为代表的旧社会与白话文为代表的新社会是对立的。
日记开始第一句话就很值得品味,“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这听起来似乎是胡话,细品下来又像是最清新的实话。三十年不见月光,是不是说生下来就是黑暗呢?那见过的月光,或许是还未学习时,字里行间写满的儿时。中国人对宗教的信仰或者对统治阶级权力的信仰比起对历史的信仰来是少一些的。而历史的信仰根植于宗族里的血脉里和周围的无物之阵里。心有不甘地想看清认清,是要付出极大代价的,那代价就是发狂和被发狂,然后被戕害。在狂人第一次认清事实的时候是感到精神分外爽快的,是感到全身通透的。可是随之而来他就感到需要无比的小心,连狗都要小心。然后狂人后面的日记里就细细写下了他小心的点点滴滴,写下了他看见的的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结合序言,我们得知狂人后来痊愈了,他赴某地候补了,这里不得而知,他到底是真的被吃掉了,顺从了,也成了吃人的人,还是他知道要做一个真正的斗士,入世去救那些还没吃人的孩子。
《狂人日记》距今百年了,我也工作几年,年龄也正好三十,的的确确在某些深夜感到像狂人一样看见了月光,看见伤害人的无物之阵还依然存在,更看清这无物之阵是根植于人性的。看见月亮的我如狂人一般痛苦深思,一般心有不甘,特别是即将成为父亲母亲年纪,是选择“赴任”去改变现实拯救下一代,还是选择“赴任”让自己荣华富贵以保护自己的孩子,却有可能吃掉别人或别人的孩子。
我前些天散步的时候还与人说到,我是愿意做一个先行者的,并列举了几样可以由我支配但还不是现在风俗的事情,可是与我同行的人真的就是狂人日记里的医生、兄弟一般,紧张之极。他的紧张让我感到孤独,孤独得从一百年前的书里才找到些安慰和勇气。
还好,看见今天这一百年来的改变,我更有勇气去看清那月光下真真切切的一切。
今天上午,我读了一本书叫《女生日记》。作者是杨红樱所写的校园小说系列中的一本书,她曾获得了“冰心儿童图书奖”,“海峡两岸童话一等奖”等十余个奖项。
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的生理、心理微妙的变化。作者杨红樱以生命意识关照生活,把女孩子渴望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的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我们应该怎样面对自己的成长?怎样才能成长的健康自然?我们该怎样帮助孩子自然度过这段敏感而重要的时光?本书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家庭生活,揭示了女生心中的好多小秘密和羽化成蝶的痛苦和欢乐,引人入胜,发人深思。
有一次,我看了一本书叫《青春的萌动》。里面写着:十一二岁的女孩子已经开始发育,进入了青春期。青春期少女是女性发育过程中变化最大的阶段,也是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女孩子面临的关键问题是月经来潮。月经是女性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女孩子一般从11岁到16岁这个期间月经来潮。月经是有周期的。大多数女性的周期是28~35天,每次月经持续3~5天,在经期里,会出现各样的不舒服的症状,比如:精神紧张,容易生气,头痛脑涨,腰痛腿软,乳房胀痛……
读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做女还的烦恼和害怕长大的心情,所以还是儿童时期比较好,大家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
《女生日记》原名《非常女生》,是杨红樱校园小说系列中的一本书。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六年级女生冉冬阳从小女孩成长为少女的生理,心理微妙的变化。作者把女孩子渴望长大的矛盾心情刻画得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地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成长的快乐和烦恼。 主人公冉冬阳是个善解人意,情感丰富的小学六年级女生,她不漂亮也不聪明,却是那种男生,女生,男老师,女老师都喜欢的魅力女孩。 在面对几个人要抢她钱时,她急中生智,逃过一劫;自己好友的妈妈要做生意,可没有本钱,她乐于助人,帮助筹钱;在马加同学的父母出了车祸,半岁的弟弟马达没人管时,她挺身而出,帮助照顾……
这本书告诉了我以前许多不明白的道理,告诉了我这个还只是四年级的10岁女孩该怎样自然的度过一段敏感而重要的时光,告诉我要快乐地成长,并感受成长的快乐,给予了我太多太多的启示。
我偶尔也会从一些书籍上了解,看到一些犹太人在曾经遭受到得苦难,但看了《安妮日记》之后,我更加体会到了犹太人那曾经铭心刻骨得痛,就如同当时可恶得日鬼子侵略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样得痛,痛入骨髓。
这本书是从一位少女:安妮得角度出发得,写了一位少女对当时德国法西斯侵略犹太人得看法、悲愤和无能为力,还有自己以及自己家庭在这一事情是得遭遇。事情是这样得:安妮本来和爸爸皮姆,妈妈和姐姐玛格特幸福得生活在一起,还有莱丝、月波等朋友,虽然和家人、朋友有时候也是会闹矛盾得,但一般时候还是会相处得很快乐。
但是,渐渐德国法西斯侵略者开始迫害犹太人,开始不可避免得种族歧视。外头得风声越来越紧,安妮一家没办法,只好放弃家中得一切和小猫莫耶,躲进了位于爸爸单位得秘密后屋,开始了逃亡生活。跟弗兰克一家一起躲进秘密后屋,跟弗兰克一家一起躲进秘密后屋得还有范达恩一家,后来又来了牙医迪塞尔。但是秘密后屋之间得人与人相处并不好,饭菜难以下咽,衣服破破烂烂,环境恶劣,让所有人得脾气都不好。但是安妮一直乐观,直到最后秘密后屋得人都被抓了去……
安妮在这么一个恶劣得环境下依然乐观,坚持“写信”给日记本姬蒂,乐观面对生活与艰苦,而生活在幸福中得我们为什么不呢?当然,当她被抓去得那一刻让所有人都心痛不已。现在,让我们祝福犹太人吧,请他们忘掉痛苦,重拾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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